|
记得以前发帖问过相干问题
孩子5月出世, 看了一下 ppl的要求, 在孩子出世前13个月里要最少任务满10个月,发现怀孕前,刚跳槽到一家新的公司,本来打算干到孩子出世前,后果上周因为种种缘故,新公司终止合同了,让我回家待产了,算上去,宝宝预产期5月16日, 正好是出世前13个月里任务满了10个月。
当初我开始纠结的是,由于我这13个月的任务时间不是累计在一家公司的,由于9月份才跳槽到新的公司,也就是说上一家公司只任务了不到4个月,这 会影响拿paid parental leave吗? Centrelink一定要求在领ppl时是要被employed的吗?
请求这个paid parental leave一定要经过公司吗?
从去年1月到目前,换了2份任务,分别时间如下:
02/13 - 09/13
09/13 - 01/14
两头GAP 只要1周摆布,所以不知道会不会不合乎支付PPL的规范。假如有影响或者时间还不敷的话,能否临时随意找家公司再混上1个月,然而不打算FULL TIME, 打算1周去个2.3 天。
Centrelink电话太难买通, 各位同窗有无理解这种状况的, 能帮助解答一下吗?
谢谢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