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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得多TX都收到信了,不外得多都是从香港或者银号汇的。想着咱从中国银行汇的并且金额小,应该没事吧。谁知仍是中招了。3笔2010的汇款,2笔是老妈汇的,1笔是岳父汇的,都是2-3万的。解释吧,打电话给ATO confirm了Identity,问老妈的名字,岳父的名字。而后让fax出世证实,证实和汇款人的瓜葛是母子。我说那和岳父的瓜葛呢?接电话的说不必,只用证实母子瓜葛。明天把当年请求PR的出世证实找出来fax过来,不知道还有甚么下文。期待ing。。。
更新一下:方才看了一下lee2267的帖子http://www..com.au/bbs/f ... &extra=page%3D1 说A中状况打电话就能close file。我的是第一种状况打电话还得提供出世证实。所以第二次给ATO打电话confirm是不是收到fax的时分,问了一下为何不必提供和岳父瓜葛的证实,只有母亲瓜葛的证实。原告知由于ATO有我的集体信息,知道我老婆的名字,而后知道阿谁汇款人的surname和老婆的surname同样,当我说是岳父的时分就证实了。由于母亲和我不是一个姓,所以要有货色来证实是我妈。假如是我爸寄的就不需求再提供证实,打电话阐明一下就行了。这个解释能让你吐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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