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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状况是这样,有一个投资房B,存款额对比高,有一个自住房A,存款大略是投资房的60%
去年投资房B有房钱支出也有负扣税,往年想搬去投资房B住。
那末问题:
1. 知道不成以重组存款把自住房A存款进步而投资房存款升高,那我能够持续保存目前的自住房持续作为自住房,而B持续当投资房么?但投资房B没有了房钱支出怎么办?最少不克不及负扣税了?
2. 可不成以我此外租个房子C,而后把当初的自住房A租出去,持续把A当自住房,B当投资房?问题是自住房A有了房钱支出(并且房钱支出还高于存款利息),这样税务怎么处置?
不知道发在阿谁版适合,仍是我爱我家最有人气,多谢各位税务高手解答,必加分
多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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