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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拖欠了房租曾经17天了。我昨天去房子那里,信箱放了一个notice,门缝底下塞了一个notice。
房客以前都拒接电话只肯短信回复,昨天黄昏很急地用cba现金atm拿钱的形式,发明码让我去ATM机器取2周房租。我回绝,我说以前给你们三天时机交现金给我你们玩我,有一天让我比及子夜十二点!当初你们必需按合同形式转账给我。此外,你们欠4周房租,不克不及只给2周必需整个付清。而后他竟然被动电话我,说明天中午前贷款。
昨天晚上我还写信给租客,说放了2个notice,假如收不到房租我就去ncat。
明天中午仍是没有收到入账,我发了短信给他,说明天收不到我就去ncat在线请求了。他马上电话我,说2点前包管存。以前他历来不接电话的。
然而到当初没有分割我,我账户也没有钱进来。
请问,假如他到我的银行柜台存现金,我是不是当即能到账?没有到账阐明没有存?
他回电话的模样看下来很在乎,然而为何不贷款呢?我明天晚上是否需求上网请求ncat termination order(理由是 non repayment of rent)请求费50多。仍是我再等2天)?
由于notice上有写,闭庭后任什么时候候房客付清欠款,我就不克不及终止租约,房客有权持续住。他是否还想再拖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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