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健忘是甚么时间了。依稀记得是上个月在Sandringham Library 门口的泊车场。我带着娃还书而后去了对面的close 买货色。买完货色抓着娃从超市正门出来就被我左手旁的一名女士叫住了。她问:马路对面那辆卡罗拉轿车是你的吧?我方才看到有人撞你车了,不外他没有给你留纸条。我记下他的车型和车牌号码了。 边说边递了张纸片给我。
我过后就呆住了,脑海里的第一反映是她怎么这么肯定我是那辆车的车主? 不外我马上反映过去并向她表现了感谢之情。她又说到,她痛恨这类hit and run行动,她违心做我的证人。纸片上曾经留好了她的名字和电话号码。她又告知我说,她曾经在这片左近的泊车场兜了一圈都没有找到撞我车的那辆车。我再次向她表白了谢意,不断的说着谢谢。
晚下等我家男人上班回来后我才去的警局报的警。为何不是第一时间去报警呢?次要是由于我不肯定车头上的damages 是新的仍是老的。我也不想讹人家,假如没啥损伤的话就算了。然而又想起那位女士说的不克不及放纵这类逃跑不担任任的行动。。。
到了警局等了半蠢才出来个招待人员,问了两句话就把咱们打发走了。先后不到一分钟。记得最分明的一句话就是咱们不肯定能否找到闹事司机。
隔了一天收到警局电话,说是找到闹事司机了筹备上法院了。他们通知我一下算是给我个交待吧。而后就没有而后了。估量罚款了事了吧!
我始终保存着那位女士给我的纸片,提示本人无论什么时候都要做一个有责任有良心的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