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霉得心慌
发表于 2021-5-15 16:43:58
你在NSW吗
你一开始没签合同这是事实改不了,你当初要跟对方签个3个月的,对方未必肯
但没有签正轨合同没有把bond交给Fair Trading莫非法律能允许对方有限期始终住上来?显然是不成能的
bond金收到多少当初就交多少给fair trading,法律只规则至多不克不及收超过4周房钱作为bond
虽然迟交,但个别fair trading都是睁只眼闭只眼,假如上了tribunal,没人被动提起,tribunal member也只会问bond当初在哪儿,才好抉择是不是要在order里参加fair trading
Tribunal做抉择的时分衡量的是balance of probability
我不倡议你做其余的事件,事实是怎么样就怎么样,即使没有签一份合同,但事实上对方仍是租客你仍是房主,相干的法律仍然合用,把bond交给fair trading,事实上当初租客是在periodic lease下,就给一份90天的termination notice,假如欠租超过14天就给一份non payment of rent的termination no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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