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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wolli creek的2室2卫15年开始出租的,过后交给小区内的物业管,所以他既是property manager 又是agent。由于以前自住的时分修货色和他打过不少交道,觉得挺靠谱且担任,虽然是个中东老头。我是带家具出租,过后问了其余中介(华人)都叫我把家具处置掉说这样欠好租,起初问了这个property manager,他说能够租而且很快就帮我租掉了,价钱比我在domain上查相似的不带家具还高些。独一欠好的是他过后没有通过我赞成就和租客签了合同,而后间接发了个邮件告知我他们甚么搬进来。起初在我的要求下他才把租客证件 application form 甚么发过去看。是一对巴西couple做labour的。而后这两年也没有甚么状况,房租都是准时到账,没有修理费,然而我也没有去反省过,也没有收到过inspection report。房租还涨了一次。
当初租客要搬走,他又是很快找到了新租客,房租又进步了,然而仍旧没有讯问我意见,也没有给我看合同或证件。虽然他服务效力很高,然而总感觉哪里不合错误劲,是否有可能他租给熟人或者reference check 不外关的人。敌人都说法律下去讲agent出租前必需先和房主confirm。
不知道大家有甚么看法,我当初筹备去买landlord insurance,以防万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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