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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海儿
发表于 2021-5-15 16:55:11
十分感激,想进一步确认一下您说的利息能够抵减分成收益,不成以抵减工资,是指在利息大于分成收益的状况下不成以抵减工资所得,仍是投资和工资收益要离开报税?
好比,股权投资一万元,税后分成700元,存款利息400元,正常工资支出50,000,在计算税款的时分是否以50,600为税基计算所得税,失掉应缴税款后,减除franking credit,余额交税。
仍是投资投资收益和工资所得独自计算交税,投资收益中已交franking credit至多抵减利息收入所增加的税务收入,不成以在offset工资所得的税款。
固然,后者显著不合乎税法原理,我只是想,是否有甚么特殊规则
此外,详细操作上,是否间接从自住房屋宇存款的offset账户里间接拿出一万元进行股权投资便可,仍是有甚么特殊要求?
由于好多人说,从offset账户里取款,付投资房首付,所发生的利息是不成以用来抵减投资房的房钱收益的,我想这和我从账户取款认购股权情理是同样的,不知道税务局是否认可这个抵减项。
十分感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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