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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跟他人产生了一次碰车,我的责任。我当即去NRMA报了保险,把我的CLAIM REFERENCE NUMBER给了对方,我本人的车早就修睦 了。这事儿就过来了。
明天整顿货色,看到一封信,拆开一看,是说我的保险公司没有付钱给他们,假如我在2月22号以前,没有付清,就要采用法律行为。我完全搞不分明是甚么情况。由于这个信封不是我平时收到的账单的函件,我平时也很少有公家函件,还认为是广告。就始终搁在那儿没有拆。明天才发现。
去了NRMA门店,说不论这事。。我把对方的信EMAIL给他们看了,收到自动回复说五个任务日才有回复 。
当初心里极没底,由于过了付费期限,对方说不只要车培修费,还有甚么律师费甚么甚么的。
有谁知道这类有多是甚么状况啊?求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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