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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悉尼一年多,还没来得及相熟货色南北呢,房价就开始涨得乌烟瘴气,原来的估算能够买个大地上差未几间接入住的房子,可当初只能买个大地破房,等住进来再改装扩建。
LG 一人支出,近年我不许备下班分心关照孩子。所以,斟酌到买房后的退税问题以加重压力。房子要买在交通方便之处,筹备先住半年当前,搬到孩子学校四周租个房子住上1-2年。由于两地相距真实是太远,只要这样支配,先在好中央买个房占个中央,不要过两年房价再涨就完全出局啦。
行为前求教几个税务问题,防止走弯路。
1. 买下的房子半年后,咱们搬走后就把它出租出去,这时候是不是就能用做退税了?
2. 寓居的半年内,开始着手设计和报批,逐渐开始改建和扩建,如顺利或许半年内所有都容貌全新,因而把房租出去,请问,这些改建和加建的费用,均可以用来退税吗?
3. 所以的费用都一定要发票吗?有时为了勤俭费用管制本钱,可能付cash没有税务发票。收据可作为凭证吗?
4. 两年后孩子结业,咱们搬回来住,再也不退税。假如卖出还有纳增值税的问题吗?
恳请税务专家们给指导指导,万发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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