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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本人买的车,有时分会用于公司用处(如跑客户)。
公司根据RACV的Vehicle Reimbursement Rate每个月给员工Reimbursement这部份费用。
http://www.racv.com.au/wps/wcm/c ... reimbursement+rates
请问:
这部份Reimbursement,算不算员工的支出?
换句话说,在计算Tax Withheld时,需不需求当成支出计算?
员工在年底报税的时分,需不需求当成支出计算?
单从逻辑上下去说,有三种可能性:
1、 算员工支出。 算Tax Withheld时,要当成支出计算,年底退税也要算成总支出,然而能够做Work Purpose Car Expense Deduction.
2、 不算员工支出。 算Tax Withheld时,不必计算成支出,年底也不算支出。 既然公司报销了,没让集体花钱,也不克不及再请求ATO的Deduction了。
3、 不算员工支出。 算Tax Withheld时,不必计算成支出,年底也不算支出。 虽然公司给了报销,然而仍是能够请求ATO Deduction。
哪位税务高手来给出点倡议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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