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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有点累,回答简略点,有问题再问吧。
1.你父母给你或者给你女儿的钱作为Gift都是免税的,然而你父母需求保存证实钱来源合法的依据。不是税务局查,是反洗钱核心查。
2.倡议不汇给你女儿有四点理由:
A, ATO对小孩持有巨额贷款十分敏感,他们会假设你有逃税的用意,因此遭查的几率十分大;
B, ATO专门有规则,即便贷款在你小孩名下,然而假如你有彻底安排权,仍认定为你的贷款,你需求申报利息支出。
C, 除非知足特别前提的支出,你小孩支出需申报Tax的门坎是416澳元,你是18200澳元,你感觉哪一个更好?
D, 你说你这个钱将用来购房,你存款的时分有一份首要的材料需求提供,那就是证实你有资金领取除存款之外的房款,这个时分你能拿你女儿的帐户吗?
3.解决方法,你选好房子后,管理存款前,要你的父母把钱间接汇入律师或中介的Trust帐户,作为部份房款。至于过剩的款项,因为你想保存你的福利,先让你父母留着吧,反恰是你的,飞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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