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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别不懂在这误导了。概念这么凌乱的。
第一:转楼花没有分歧法,只有合同没有阻止转,开发商赞成转,就能做resale。没有说开发商要没收10%的说法,除非买家重大违反合同,致使合同被terminated,好比未经允许从新resale致使合同被勾销,这样10%才被吃掉。
第二:转楼花时,原来买家要跟新买家签署此外一份新的买房合同。两份合同可在同一天同时成交。然而原买家和新买家都需求交印花税。新买家不成以是纯海内人士,必需要持有一年无效的澳洲签证。
第三:即便合同被勾销,开发商从新卖,房子就曾经不是新房,由于曾经买卖过。二手房并不是是指必需settled完的房子,而是只有合同替换完的楼花即曾经是二手房了,本人去查FIRB和最新的ATO政策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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