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共大略汇了10W澳币摆布,分几回汇的
香港公司账号是我的, 过后我说汇到我的澳洲集体账号上, 老公说到时分会被查成我的海内支出, 汇到他账号, 能够当成GIFT报.
然而看了一下昼对于海内汇款的事, 貌似这类状况最费事....很难解释
我老公是CITIZEN, 我是去年十一月下的309, 十二月登陆的, 钱都是1,2月份陆续汇入澳洲的
怕到时分ATO查海内汇款, 把这些钱当成我老公的海内支出, 并且似乎没方法解释, 当初不知道要筹备些甚么资料, 以防过两年ATO查到好证实这些是我本人登陆前的支出, 汇过去只是为了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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