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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堆信息只是给了一个GUILD没有给你明白的说是应该仍是不该该,按照WORK RELATION 的解释,是说要利益最大与EMPLOYEE的,得多公司是明白给了这部份的 (最少我的公司是给的),但也有些公司也不会给 (这个我不知道,然而估量会有),你没须要在这里这样讨论详细细节,大家给你的只是一个标的目的和各自公司外面的算法。
在你这个CONSULTANT PERIOD,你最应该做的是找FAIR TRADING, & WORK RELATIONS 去征询,他们有存案的,这样能够提供应你得多无利的信息,而且有的时分找对了人,还能帮你和公司协商。
提示你一点,假如你不满意你的公司提供应你的抵偿或者不满意被裁,需求在14天的CONSULTANT PERIOD让你的LINE MANAGER 或者 HR 知道这些,他们都必需对你每一个次的说话进行记载和剖析的,假如你没有在这3次的说话中留下任何让他们感觉你CONCERN之处,那末你的劣势也就相对于于消了得多。 (我碰到一些预先觉得分歧理,而后不能不找律师露面正确更好的权利,既挥霍时间又挥霍钱,固然我指的是公司高层)
在你分开任务以前,假如你当前还要找相似的任务,需求你当初的HR 给你出一些REFERENCE, REDUNDANCY LETTER. 以避免以及到时分你再回来找他们,推来推去的对比累。 (我个别会给员工一个REDUNDANCY LETTER, 然而REF是看详细表情如何)
你郁闷之处是否该放到1/7/14呢,我觉得其实没有差得多,毕竟你只要一些UNPAID AL,没有LSL这一块你的上税金额不会特别多,关于公司PAYROLL来说,这真是抬抬手的问题,集体觉得。 在这个工程中压力曾经够大了,别给本人添堵了,争夺到了就好,争夺不到就换个角度看看。 假如你是特别介意这个事件的话,那末你需求的就是找对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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