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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老婆刚购入一套旧unit(第一次买房), 当初原本是打算做投资的,起初改动主张抉择本人住进去了。
我知道当前想罢黜6年内的CGT的话, 咱们一定要从一开始就自住一定长的时间(好像是6个月以上)。
然而当初存款时有问题了,现在给broker说是做成投资的(咱们俩工资不高,可能存款好贷一点)----------当初既然选择先自住了,那咱们是否一定要把存款种别改为自住呢?
假如存款做成投资种别的话,假如咱们当前能给ATO提供 自住的证实(council 单,水电单,election roll 等等),还会不会影响请求CGT的罢黜呢?
请大神们解答!!! 先谢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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