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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几条根本的规矩准则,我感觉应该尽快在孩子学龄前阶段建设起来:1. 粗野、粗鄙的行动不克不及有。粗野粗鄙不只指随便打人、骂人,而是包罗一切采取暴力伎俩,强迫性地让他人听从本人的意志,使用言语对别人进行攻打,胁迫,以达成本人的欲望。像LZ的女儿说假如不给钱,就不和你做敌人了,就是一种语言上的胁迫。2. 他人的货色不成以拿,本人的货色有本人安排。从玩具,吃的,到要钱,其实就是最根本的观点尚无彻底建设起来。此外,关于孩子本人的物品,小孩儿要把安排权彻底给孩子,不要胁迫孩子share。假如平时始终这样做,孩子就不会有好敌人必需要share的过错观点。3. 从哪里拿的货色放回哪里。4.谁先拿到谁先使用,起初者必需等候。合用于多子女家庭和幼儿园小敌人间分享专用同享物品时,要本着偏心次第的准则,而不是一味的要求大一些的孩子忍让弟弟mm。5.不成以打搅他人。不只指小敌人,一样当孩子在分心玩或做事时,小孩儿应尊敬孩子,不该打搅。6做错事要报歉,而且有权益要求别人报歉。像这次的事件,当孩子真正明确了情理,意识到过错当前,我感觉家长要激励而且要求孩子被动向对方报歉。7.学会回绝他人, 学会说不,这条对比合适事情中给钱的阿谁小女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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