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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apartment是去年10月份交房的,租客是很好的一对夫妻,租约始终很融洽。
往年3月底,租客跟中介反应说客厅地板渗水,急召开发商上门查看。起初修建商用仪器测出雨水管在某处破了一个洞,很费事,需求开墙换水管换地板,先后折腾了将近2个月,6月1号刚刚弄好。
明天中介跟我分割,说租客提出由于培修给他们的糊口形成很大的未便,包罗不能不请年假配合修建商上门查看培修,还要搬迁具配合修理,各种宜人的乐音,其中有一天由于修建商要放FAN在公开透风,乐音致使他们无奈入眠,还有家中的宠物不能不boarding的费用。租客要求免一周房钱(850刀)。
租客十分有条理,给中介具体写了修理的全部通过,还有本人糊口受影响的各个方面。我感觉租客的索赔荒诞不经,应该补偿。然而问题是,这个事件也不是我的错,以前问过中介,我是不是能向开发商索赔,中介说这个一般为房主或保险公司承当,但这个标的小,不太合适保险抵偿。不论怎么样,免租客房钱我是一定给的,但请问下有教训的房主足友,这个莫非就自掏腰包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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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天靠地不如靠本人,早上刚过9点就开始打电话,先是打了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一听,说这应该归STRATA管,假如STRATA不论再找回他们。再打STRATA,找到担任咱们这个building的人,说让我把详情给他们发一下,因而我正好把tenant写得详尽又带有图片的信给转过来了,当初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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