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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是这样的。自己先生。20十二-2013财政年第一次保税。以前都是只要在某家餐馆偶然打打零工,一周密手50-100 cash那种, 固然也就没有工资单。 就没有报过税。20十二年的8月份有了一份正式part-time任务, 是打税的。在开始正式的part-time任务之后就没有再去过餐馆打零工。
去年底的时分第一次报税,报20十二-2013财政年的时分就完全疏忽了餐馆零工这件事,由于在这个财政年一共也就一个多月有去,而且一周才50-100块钱的cash,一共撑死了算也是不到1000的零工支出。
可是头几天收到ATO的一封信,说是查到我去年退税的 employment income ,阿谁中国餐馆居然给我上了4000块钱的工资!!! 而后这样我就有了4000块钱的income discrepancy。
信上说这封信只是confirm 信息是不是有误。如有异议可致电XXXXXX详谈。
请问当初该怎么办?
我在想是否应该先给餐馆老板打个电话问问?
提前谢谢大家!
另: 症结我原本总支出近1w9,是不必交税的。他这样一弄变2W3。估量是要交税的吧。。不知道ATO会不会罚我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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