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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租约,往年3月23号以前签订的租约,break lease clause是optional的,假如有break lease,就按这条看计算守约金,前一半的租约毁约是6周,后一半的话是4周。假如没有break lease,就要付房钱到新租客入住
3月23号当前签订的租约有了新的法案的强迫break lease,租约的前1/4毁约是4周房钱做守约金,1/4-1/2是3周,而后2周,而后一周。
我claim的状况是租客入住后一个月毁约,根据租约是要抵偿6周房钱作为抵偿金的,然而外面得多渣滓没做清洁,BOND全扣,大部份用来领取清洁费,还剩下不到一周的房钱,由于房子对比偏远,对比难租,Terri Scheer赔了应该有小半年房钱到快到抵偿下限的时分房主把房子发出去筹备本人住了,terri scheer就没再赔了。
我的了解是terri scheer的产品手册里有把 tenant break lease作为一个insured event,而后设置了抵偿金额和下限等规则,所以他们是要持续赔付房租到insured event完结或者赔付下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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