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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几个做会计的敌人都不太分明这一块。不知道坛子里的会计敌人是不是分明这块。
我弟和敌人协作,帮忙在中国采购澳洲房产,在中国帮忙筹措服务处征询这样,而后因为需求,就在澳洲给他出一个雇佣瓜葛,给他在澳洲的账户上发工资。
我弟弟是PR,这样就长时间在海内任务了,家也在中国,一年回1,2次澳洲吧,他这类状况算是TAX RESIDENT,仍是NO TAX RESIDENT啊?集体所得税要怎么交啊?有无亲知道,或者提供信息。此外他这类状况需求澳洲交养老金吗?
还有一个他这类状况对他未来RRV有帮忙吗?或者说TAX RESIDENT仍是NO TAX RESIDENT对他的RRV有无影响啊?
他很犹疑,要不要这样做。
先谢过各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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