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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底,婆婆送孩子上学,在学校隔壁途经一个footpath的时分被开出的汽车微微碰了一下,过后摔倒然而无碍。万幸!
婆婆不想谋事,当场就放人走了,也不需求救护车,学校有证人,有记载车牌号。
次日手腕开始疼而且有些肿,去看了是软组织损伤,医生开了voltaren就消肿了,没说被车撞。
然而手腕使不上劲儿,仍是有点疼,家里的个别的锅都拿不起了
又去找医生,这回和医生说了是因为被车撞摔的,医生马上保举了律师,
律师上家里说了有可能要上庭,也不知道能赔多少,婆婆又犹疑了,究竟值不值的折腾呢?
有无教训的tx来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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