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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始终这些年都好好的,也敬服,准时交租。
从往年开始,开始拖欠,老是晚付,曾经五周了(bond金周围)每次都会拖欠三周-五周。没钱。
我本意想请他走人了,由于bond金曾经cover不了欠租了。然而也欠好招租客。而且他仍是付的,并且顾惜房子。咱们比市价多收了他20-30 每周。
咱们有房主保险的,能够保十周。我就想问,我能够不成以还keep着这个租客,晚几周就晚几周,我的危险由保险来承当。
(固然仍是催他交租,有催款记载,也有请他走人的notice 的记载)我只是说,假如他始终放弃还付,然而每次都是拖欠四五周,其实我的危险也不大?这个逻辑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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