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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当初碰到一个问题不知道怎么填,请有教训的敌人指导:
我14-15财年全年都是 resident。其中有2周人不在澳洲。有2周没有任务。
我配偶14年十二月24日才出境成为 resident,以前不在澳洲。从十二月24日起始终在澳洲,没有支出。
当初 e-tax 要我本人算 number of days not liable for Medicare levy surcharge,我就晕了……
虽然有帮忙文件,然而仍是通俗难懂啊~~
根据我的理(xiang)解(xiang),应该是这样的:
我的配偶有177天不是 resident,这部份是不 liable 的。然而我本人 liable,所以177除以2=88.5.
我本人有15天人不在澳洲,还有15天没任务,加起来=30天。这部份我配偶曾经是不 liable 了,88.5天里计算过了,所以算一半,15天。
而后两个加起来=103.5天。不克不及输出小数点的话我就输出104天……
不知道这样对不合错误?说瞎话觉得是不合错误的……觉得可能要输出0……(短时间回国不算、没任务2周不算、配偶没交过 Medicare levy也不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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