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嘻嘻,标题问题没有惊到各位吧,甚么? 哗众取宠?好好,我认 开篇前让我再子细想一想500字倒底有多少呢,写几行几段能力凑满呢,鉴于当初已经是已经晚上10:38,而我早已钻入被窝,只不外可以顺手抓起手机随意扒拉几笔……好了,当初问题来了,我倒底要不要加入流动呢? 万一,我是说万一扒拉到一半,周公来找我了,咋办?
我说…几个字了,当初?
言归正传哈,首先标明一下态度,人,尤为是男人是一定要会看书的。之所以有这样的态度,彻底是由于很久很久之前我不知在哪里读到过这样一句话,说是一个读书的男人能够忍耐一个不读书的女人做妻子,而一个读书的女人是万万忍耐不了一个不读书的男人做丈夫的。过后小大年纪的我竟然对这句话发生了共识。再起初上了大学赶上的第一名辅导员也说过一句让我心动的话,他说一集体具备了会读书的才能是一种侥幸。如斯,到我家娃娃一出世,我便认定小家伙一定要成为一个爱读书的男人,这样才有可能找一个读书的男子为伴,琴瑟和鸣,相伴到老……啊,欠好意思又扯远了,这三更子夜的真实不合适命题作文呀
说说我都干了啥吧。
读书能够是一种兴致,能够是一种习气,更能够是一种才能。兴致,习气以致才能都是能够造就的。孩子很小的时分不认字,看书的兴致即是从听故事开始。故事有得多来源,藏书楼的小人书,报纸杂志上的大事件,妈妈印象中孩提时的趣闻轶事,乃至到最初,妈妈按照孩子的点播即兴发扬,墙上的一盏灯,桌上的一个杯子,或者冰箱里刚买的西瓜到妈妈嘴里都是一个个小故事。从孩子一岁开始直到上小学,整整四年,一千两百多夜,妈妈我最少说了一千两百多个故事,除了西纪行那套连环画可能反复过2遍,其余故事根本无反复,由于孩子不爱听老故事 ,这都遇上一千零一晚上了不是…
四年后孩子上学,刚开始除了学校里的reading,我照常每晚说故事,只不外我开始无意识地要求孩子本人read,而不是单纯地依赖我的口述,渐渐地我把说故事的角色暗暗转换到孩子身上,直到有一天孩子说妈妈你今晚不必陪我了,我能够本人看书了 ,这睡前浏览的习气始终放弃到了当初,我想这习气应该浸淫了他的糊口,和吃饭睡觉同样了吧。
少量的浏览无疑在孩子起初的学习中起到了十分踊跃的作用,但我更但愿浏览成为他日常糊口中如空气般不成短少的养份。
几点了? 我发现本人开始语无伦次了,周公真的来找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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