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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论坛里好多对于境外汇款ATO请喝茶的信息,颇有用。
然而没有找到我这类状况的信息,想请论坛里熟知税法或者有相干阅历的敌人解答下。
往年下半年打算买房,需求国际汇钱过去,可是上半年的时分,因为没有相干购房打算,家人曾经分批打了3笔小额的款过去。
当初国际银行的规则是: “每人每一年5W美金限额,而且同一境外账户在一年内不得承受境内汇款超过3次”。 当初没方法,并且公开银号比来被查的对比紧,以前想走安盈,上周安盈的汇款忽然停了,所以就想看是不是能够经过父母,叔伯等直系亲属,往我澳洲一个特别要好的敌人账户里转钱,再经过敌人转给我。
当初不太肯定的要素是,这类状况下假如ATO查,查到我敌人的话,该怎么样解释? 而后假如敌人把钱转给我的话,我是不是有被ATO查账的危险? 假如有,该怎么解释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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