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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是这样的:侄女在这边上中学,咱们是她的监护人。
她上学期加入了学校组织的乐器兴致班,去了几回因为课程时间支配的分歧理(该兴致班支配在平时上课的日子,侄女得翘课去学习)起初侄女感觉影响她正常的上课因而上学期以手机短信的形式通知教师她不去了。
后果教师给咱们发来账单包罗上学期缺的课和这个学期的课,理由是没有提前周围按邮件的形式通知她。
咱们看的云里雾里由于咱们从头到尾没有见过所谓的enrolment policy,问侄女才知道她本人签名了(15岁),监护人一栏找的是宿舍教师签的字,由于她没过去咱们家是音乐教师让她找宿舍教师签字。
咱们一看这不明摆乱免费吗?教师肯本没有给侄女上课当初都第二学期完结了才通知要补交全部学期的钱并且咱们作为她父母指定监护人彻底不知情。
这怎么投诉?大家真的要谨慎这些所谓的“私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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