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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敌人工资支出大十几万,每一年利息支出六七千多,每一年要由于利息支出多交好多税并且还有PAYG Instalment. 敌人的太太是PR但始终在国际任务,有澳洲当地银行帐户,问过ATO确认过太太不属于澳洲税务居民。
为了合法避税,是不是能够:
1.把一切的工资和现有贷款全转到太太的澳洲帐户,这样的话作为非税务居民关于利息支出只有交10%的税。
2.假如问题1谜底是能够并且合法的话,由于太太曾经给银行提供过税号,也就是说10%的税也需求每一年年底本人报税。是不是能够打电话告知银行在海内,让银行间接withhold 10%的税,这样是不是就不必再报税。
3.假如太太关于曾经提供过税号的状况,问题2谜底是不成以的话,那末太太每一年本人报税的话是不是需求报其国际任务支出部份?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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