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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不睬解这类行动形式。孩子们本人的事件,跟小孩儿无关系吗?我感觉父母做得过分了。再说,万一两集体未来不和父母走得那末近的,是一种加倍的挫伤,中国式婚姻不观赏,都进入二11世纪了,很诧异那末兴旺、硬件如斯过硬的天朝父母,思想却如斯僵化、腐烂?在澳洲十六岁的孩子能够选择本人的人生路途,十八岁的孩子就必需要同成人同样,承当所有法律责任。我是不会参预孩子们任何一场恋爱时期的,直到他们结婚生子再斟酌是不是去见他们。再有不克不及把孩子永久当孩子对待,他们也是一集体,不是父母的隶属品,他们有本人的人格、自尊心,这类适度参预,只能助长孩子们更为能干与自大。
你这个好像有点极端?直到孩子结婚生子才斟酌是不是见他们?“他们”是指对方父母?我感觉单方父母互见,或早或晚,无所谓,别刻意就好,也别把孩子之间谈恋爱太当回事,互见的次要目的是减少一个沟通渠道,也能大略理解一下单方孩子的生长家庭环境。
我以为反对孩子自立,尊敬孩子的选择,不料味着彻底罢休,特别是波及婚姻,父母应该把本人的看法充沛分享给孩子。孩子之所以称为孩子,不是简略的春秋要素,而是他们的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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