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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况是这样,我敌人有个房子09年买的,自住了一年后租给敌人一个房间,在20十二年和2013 年的tax return里claim了50%的expenses和rental income proportion。2013年当时敌人搬走就没有持续出租了,也就是说2014 年的tax return上Rent 阿谁section就没有泛起这个房子始终到当初,他筹备开始卖房了,然而真实不是很懂他能够用6 years rule卖房之后不需求交CGT吗?
分分加
谜底在8,9,10,19,21,22,23楼,但若有不同看法的也能够持续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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