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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nsi
发表于 2021-5-12 01:45:10
我集体的了解是这外面波及2个概念,初次置业,自住房。重新州目前的规则看,最早签合同的房子就是初次置业,所以这套公寓算我的初次置业,我也有理由拿到15000的补助。然而自住房的角度讲,我在公寓settle以前住进了另外一套后买的房子,而且也把后买的房子作为自住房了。所以我集体的设法是,公寓15000的补助和印花税减免在settle时正常享用。目前住进house,申明是自住不交纳地税,公寓settle 的前半年搬去公寓住半年,house交半年地税。半年后搬进house,公寓从自助转投资,所有照旧交税。请问能够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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