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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批了
发表于 2021-5-12 02:06:03
1. 本来在国际任务,正常交纳支出所得税, 14年移民过去后, 先是以临居身份目前曾经成为PR了, 请问成为PR之后,假如要将以前在国际支出所得汇至澳洲,是不是要申报并缴税? 根本上在国际支出不必向ATO申报缴税,然而这个要先看看详细的时间,由于可能个financial year你有海内支出,但也是au的resident for tax purpose。横跨财年的要那次假如你是resident for tax purpose,你缴给中国的要算个在澳洲的tax offset,这类状况对比少见。
2. 在来澳洲前, 将国际房产已售出并缴税, 然而房款始终留在国际银行, 请问成为PR之后, 这部份房款假如汇至澳洲, 是不是也得申报并缴税? 以前在国际支出不必想ATO申报缴税。 仍是看详细状况和各种时间点,根本不必缴或者只是pro-rata缴澳洲的CGT
3. 当初国际每一年每人5万的外汇额度, 假如用澳洲这边的换汇公司换汇, 那末假如这边ATO假如查到, 是不是就照实告诉是经过换汇公司操作, 国际的钱是成为征税居民前的房款所得?--保存汇款单据和支出来源证据,如被ato audit你,你要证实这些钱不是income而是财富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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