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大拿好,
有几个对于投资房的问题,还请大家提提倡议。
1. 在2014年三月的时分在悉尼买了一套二手公寓,过后始终是作为main residence的。起初2015年六月又买了一套house,因而搬入house中,并将其作为main residence。假如我今后将以前这套公寓卖掉,CGT 应该是从我搬入house的时分开始算增值吗?我需求给公寓做re-valuation妈?怎么能力在当初找到2015年六月份那时分的估值呢?
2. 筹备在昆士兰买一套投资房,大家意见是把投资房放在individual名下呢,仍是discretionary trust?信息有点蒙,有些搞不明确哪一个更合适?
谢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