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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忽然收到ATO发的信,说要我学生领取PAYG income tax instalment,并且还只是2018年1月到3月的,要交2100多。历来都没有收到过这类信,不知道为何忽然要交这个了。
我学生从2007年始终在中国任务,从2016年9月我和女儿搬到澳洲后,他虽然还在中国任务,然而作为澳洲征税居民开始报税,他的工资支出在中国是交税的,所交的税应该大于在澳洲应交的税,所以在澳洲就不必再交了,去年报税的时分就交了十一00多的medicare levy。
想请问一下这类状况究竟要不要交这个PAYG呀?在网上查了一下这个PAYG不是说是business或者投资支出超过4000才用交的吗?像我学生这类状况就只要工资支出,并且在中国都依法交了税的,那末在澳洲究竟还要不要交这个PAYG呀,假如交了的话不就成为了中国澳洲两边都要交工资的集体所得税了吗?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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