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蛮好的,聊出话题了
购买渔证的缘故有两点:1.平安要素 2.鱼类资源维护,咱们离开来拆能不克不及跨洲
这里的条件是假定渔证不克不及跨洲用,至因而不是不克不及,鬼他妈知道,哪位真实没事能够去打个电话问问
1.平安要素,驾照的平安要素绝对是大于渔证的,这个不必解释,但跨洲三个月内都不必换驾照开车,莫非这个不比钓鱼风险吗?举个栗子,维州City的Hook弯,新洲几个司机知道怎么走?新洲路口做U TURN的规则维州几个司机分明?
2.鱼类资源维护,说到这个我都质疑渔证的费用我应该付吗(虽然我仍是付了几十块钱),政府倡导维护资源,你应该给每个合法居民发一份资源维护的材料,钓鱼的人需求携带以供渔政人员反省,而不是我交几十块钱就维护鱼类资源了,并且就算我交也应该把钱扔到海里,大海拿钱逻辑才成立嘛
还有一点,站海边钓鱼,几条划子内海钓钓鱼就可以把鱼种钓干涸了吗:o 换个角度想,自从开始钓鱼,我家就从没有再买过鱼,我吃的只是我钓的,假如每集体都只吃本人钓的鱼,渔业就不存在适度捕捞这个说法了,Fishmarket那块地早就可以建大片大片的公寓楼了 。。。有人要骂了,老子历来就没钓到过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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