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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比,去年carry 到往年的Capital loss有10000刀,往年Capital Gain有8000刀,那末,往年这8000刀是必需整个冲抵去年的Capital loss,仍是能够只冲抵一部份,剩下的计入往年的Income交纳所得税?详细如下:
计划A:整个冲抵。carry到下一年的Capital loss变成2000刀,没有需求计入往年的Income。
计划B:冲抵一部份,好比6000刀。carry到下一年的Capital loss变成4000刀,需求计入往年的Income部份为2000刀。
请问这两计划ATO都承受吗?仍是只能计划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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