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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教一个问题,我以前在一个澳洲公司任务2年,由于我领导对我是负面评估POOR PERFMANCE,间接致使一个公司面试经过后,配景考察被拒。
那我当初是不是简历中可不写这个澳洲阅历? 但简历会泛起一个大的空档,大略3年半。
假如写了,有的公司在未面试以前就分割我的领导,致使间接失败。
我所请求的任务依赖的是国际的任务教训,而非澳洲的。
此外澳洲公司我曾经分割了最少3个原公司共事,赞成做我的保举人,惟独我的team leader,始终给我负面评估。就我知道的,有的公司在我没面试前就间接分割我的澳洲公司,讯问“为何到职?”,我的领导都是负面评估。
[ 本帖最初由 tanshen 于 2010-7-7 15:52 编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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