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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来很纠结,对当初的任务很不满意,一集体顶三集体的工顶了半年,老板曾经TAKE FOR GRANTED,竟然比来开始挑刺了。真是“能者多劳”越致力就越多活干,干来干去也干不完。很想换任务,感觉天天下班都很懊丧,忙个不断又不知道在忙甚么。
假如当初换任务,我的问题是:
1. 假如要给4周NOTICE,那末即便下周就找到新工,也要十二月才动工,会不会得多公司就间接让我明年1月才下班?
2. 假如第一种状况,公司让我十二月中下班,会不会圣诞和新年假期的钱不给俺。。
3. 我想明年4月回国一个月办婚礼,假如留在这个公司,拿年假是确定没有问题, 假如去了新公司,3月底才刚过试用期,就要请一个月假,我想不太可能吧。。
最初一个问题是,假如到职,给足NOTICE上足NOTICE,是否年假的LOADING会在最初一次PAY的时分结算给你?
哎。。想来想去,要不是熬到明年放完假才分开吧。。纠结啊纠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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