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黛玉之画
发表于 2021-5-11 15:33:25
真的不倡议这样做。。会计师事务所活动性太大。。一旦有staff 分开。。新接手的假如没有接好。。问题会愈来愈多。。愈来愈多。。我以前做过的2个firm 都是这样。
倡议你把bookkeeping的 外包给bookeeping firm做。。tax 给会计师事务所做。。这样比叫好点。。
只管bookeeping firm 有时分做的也很渣滓。。但危险相对于较小。。会计师事务所 有事找bookeeping firm。。。
就说我当初的firm 。假如有共事分开。我是十分不肯意接手他的case的。。应为每集体的做事形式都纷歧样。 。偶很难顺应他人做的货色。。小公司还好。很容易顺应。
中等公司的话。。费事大了。。所以个别这种型的都给新来的staff。。。所以新staff刚下班。觉得压力会很大。。应为这类case 不是老手能做的了的。 。
等顺应期过了 就好多。。。
[ 本帖最初由 lee2267 于 20十一-8-1 23:22 编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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