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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5-11 15:41:24 718 0

    状况叙说:
    做了4年小生意,后2年改做奶吧,改做奶吧后换了会计,但会计任务仍是本人报GST,会计做年报。平时个别季初只缴上季的GST,也不做工资,不缴养老金,年末夫妻两人大略分成3万摆布。去年做年报时,会计以为为了避税,要做工资,因而相应发生了work cove保险和缴养老金问题,我之前的了解:自雇人士从股东的角度看,咱们是不发工资的,享用年初分成,因为支出少也不必缴税。换了一个会计后说,要末先交公司所得税,而后分成;要末发工资,缴养老金,这样能够避税。因而我选择了后者。同时问题又要缴公司人员保险。
    当初的问题是:
    1,澳洲的税务政策怎么不同的会计有不同的解释,前2年这么做能够吗?遵纪违法的同时,如何公道避税。
    2,假如发工资了,养老金是必需交的,但work cover是不是是必需的?保险经纪的解释:这个是给员工的,因为你们是自雇人士,也能够不买。这类说法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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