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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况是这样的 我这间房子 是我表哥和我表哥的敌人 2集体从澳洲中介租下的房子 是在他们名下的租房合约 过后中介有收取一个月的BOND和一个月的房钱
起初他们搬走了 我就住了进去 房租我每月转账给中介 钱是到一个TRUST的账户里去 当二房主
接着我找了一集体搬进来 我收了她600块绑金 而后我起草了简略的合同 不外其中有第四条是说 房客在搬离前1个月 必需通知房主 不然会收取绑金(首先我想的 这个合同 是不是无效)
起初 在某一天 她忽然告知我 她要搬走 10后 她搬走了 她问我要绑金 我没给
过了6个月 也就是明天 我收到一封从RTBA来的信 叫我10天内把绑金全额退给她 否则就甚么甚么的
方才我打电话去 RTBA的接线员告知我 我一下去就没把钱转进VCAT 就是我的错
可是实际上 这个屋子的BOND 是由中介收取的吧 也没少付中介钱 所以是否也不存在着我要把钱转给VCAT的说法 由于逻辑上讲 我曾经帮她垫付了BOND 而后再向她收取了BOND
那末 当初这个状况 我应该怎么做?
此外 她应该是每个月17号付房租 她是2月20几号搬走的 2月17号的房租没付 接上去阿谁人 是3月4号搬入 所以 最起码2月17号到3月4号的房租 是确定要收她的吧 外加当月的水电煤网络电话她也没付 所以 这600块绑金 扣上去 我基本没赚她甚么钱
请巨匠给我倡议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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