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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百度的:
按照外管局的规则,下列行动将被界定为分拆售汇行动:
5个以上不同集体,同日、隔日或延续多日分别购汇后,将外汇汇给境外同一集体或机构;
集体在7日内从同一外汇储蓄账户5次以上提取接近等值1万美元外币现钞;
同一集体将其外汇储蓄账户内贷款划转至5个以上直系亲属等;
以下行为均将界定为集体分拆结售汇行动(俗称“蚂蚁搬迁”),一概进入黑名单,违规者将被褫夺两年算计10万美元的换汇额度。按照以上的规则 只有低于5人应该就不算“蚂蚁搬迁” 就不会让汇款的人上黑名单?
那假定我找九个亲戚(但愿能找失掉),分三组,陆续分别转到我 ,我老婆, 和我叔叔的账户里。转汇的时分注明是gift 。而后买房以前 让我叔把钱再以gift的名义转给我。我和我老婆联名存款。
是否可行?ATO还会查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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