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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年流行网上直播、网红直播带货等网上营销方式更加如雨后春笋。中国当局将于本月25日起,实施《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规管直播平台及直播人员行为,包括直播人员必须年满16岁。
据香港电台周一报导,北京90后(1990年后出生)网红“闫闫”,现时个人微博帐号累积逾400万粉丝,更开设一家有十多人的网红孵化公司。她表示,近年中国网红行业发展快速,公司接到许多广告商合作邀请,她需要按法律、品牌形象等拣选合作广告商。
从事电商、直播行业多年的林逍遥,亦看准市场,在中国设立“网红学院”,教授网上销售理论,培训网红。他表示,直播等于线上销售,更能掌握用户反应,当局以规例限制直播行为,相信直播平台日后需要有更多把关。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高级研究员彭澎表示,中国直播内容及幕后工作人员都多,难以一一巡查,当局需要考虑新办法推行后的执行细节,例如设立举报制度。
按照新规,直播营销人员或者直播间运营者,应当年满16岁;16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申请成为直播营销人员或者直播间运营者的,应当经监护人同意。要求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遵循社会公序良俗,真实、准确、全面地发布商品或服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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