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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愿懂政策的大侠们帮我捋一捋…
我23/3 跟centrelink报的失业(由于老板也没说分明我是停薪留职,仍是被解雇,只说没排班,就不必来了,我是PT)
6/4 jobseeker批了,9/4开始拿失业金
由于自身平时开uber顺风车,有abn,报gst,做bas,之后又看到政策说能够两个一同请求,但只能拿一份
由于jobseeker之后要做jobplan还要去找任务,我感觉很费事,就想换成keeper
21/4 递交了keeper的请求,enroll 了曾经…
但我不知道我这类状况会不会批呢?批了之后怎么把原来领的seeker还回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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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drivetax.com.au/uber-covid-19/
找到了相干信息,但不肯定100%权威,但根本上都回答了我的疑虑,从逻辑角度看的话对比合乎逻辑.
而且拿seeker和keeper不冲突,是指seeker只看当下2周支出,即便keeper获批但不会影响以前拿到的seeker,其实不需求交回去.
有疑难的同窗能够看看这篇网站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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