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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relink电话太难打进了,有几个问题想征询一下坛中的亲友。
1. 自己2019年4月8号拿到PR,二胎预产期四月底,请问请求PPL的等候期是从PR下签后满两年仍是任务签提交PR请求之日算满两年?假如是PR下签后满两年,那我是否只能比及2021年4月8号当前能力提交请求PPL?
2. PPL要求是请求人本人一集体上一财年的支出缺乏150k吧, 假如配偶的支出超了150k会不会影响我请求这个福利?
3. 领PPL是否要求自己和孩子都必需在澳洲境内,假如回国的话就给停了?
4. 是否只能把公司提供的几周带薪产假拿完能力开始领PPL,不克不及同一时间段内重合拿?此外前后程序能不克不及改,即有无人先拿了PPL而后再拿公司的带薪产假?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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