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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一声吼,各大银行、支付宝紧急表态,再见了,虚拟货币。
就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问题
央行约谈工行、农行、支付宝等
21日下午,央行发布公告,公告显示,近日人民银行有关部门就银行和支付机构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提供服务问题,约谈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和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部分银行和支付机构。
其中有几个要点:
1、各机构要全面排查识别虚拟货币交易所及场外交易商资金账户,及时切断交易资金支付链路;
2、要分析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资金交易特征,加大技术投入,完善异常交易监控模型,切实提高监测识别能力;
3、要完善内部工作机制,明确分工,压实责任,保障有关监测处置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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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金融委第五十一次全体会议精神,打击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炒作行为,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维护金融安全和稳定,近日人民银行有关部门就银行和支付机构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提供服务问题,约谈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和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部分银行和支付机构。
人民银行有关部门指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扰乱经济金融正常秩序,滋生非法跨境转移资产、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风险,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各银行和支付机构必须严格落实《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等监管规定,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不得为相关活动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各机构要全面排查识别虚拟货币交易所及场外交易商资金账户,及时切断交易资金支付链路;要分析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资金交易特征,加大技术投入,完善异常交易监控模型,切实提高监测识别能力;要完善内部工作机制,明确分工,压实责任,保障有关监测处置措施落实到位。
参会机构表示,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要求,不开展、不参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活动,进一步加大排查和处置力度,采取严格措施,坚决切断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资金支付链路。
随后,各大银行机构纷纷表态。
中国工商银行: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利用我行账户、产品、服务、渠道
进行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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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公告称,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金融委会议精神,落实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2013年12月4日《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和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2017年9月4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规定,保护社会公众的财产权益,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按照近日人民银行有关部门约谈指导要求,我行重申,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利用我行账户、产品、服务、渠道进行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交易。
我行将持续加强监测,一经发现,有权采取暂停相关账户交易、注销账户等控制措施,并将相关信息报告有关部门。社会公众应高度警惕代币发行融资与“虚拟货币”交易风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谨防上当受骗。若发现上述有关行为,可向我行举报。
中国建设银行:禁止使用我行服务用于虚拟货币交易
建设银行也发布公告称,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严重扰乱经济金融正常秩序,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金融委会议精神,落实人民银行等多部委、行业协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以及近日人民银行有关部门约谈指导要求,打击虚拟货币交易行为,保护社会公众的财产权益,维护正常经济金融秩序,我行重申:
一、建设银行严格落实国家有关监管要求,恪守行业自律承诺,坚决不开展、不参与任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活动,坚决不为虚拟货币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任何金融产品和服务。
二、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将在我行开立的账户用于虚拟货币的交易资金充值以及提现、购买或销售相关交易充值码等活动,不得通过在我行开立的账户划转与虚拟货币交易相关的资金。
三、我行将持续加强涉虚拟货币交易的日常监控排查力度,对于上述涉虚拟货币交易的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采取暂停相关账户交易、终止金融服务等措施。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将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在此温馨提示:请广大客户增强风险意识,珍惜个人银行账户,不用于虚拟货币相关资金交易,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谨防自身财产及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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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将监控排查涉及虚拟货币的交易行为
支付宝发布公告称,将监控排查涉及虚拟货币的交易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封堵。加强交易环节风险监测,严禁虚拟货币转账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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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利用我行账户、产品、服务、渠道进行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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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银行:禁止使用我行服务用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
中国农业银行网站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金融委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等规定,按照近日人民银行有关部门约谈指导要求,其将持续开展对虚拟货币交易的打击治理行动。
中国农业银行在声明中强调,其坚决不开展、不参与任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活动,禁止涉及虚拟货币交易客户准入,并将对客户及资金交易加大排查和监测力度。一经发现相关行为,将立即采取暂停账户交易、终止客户关系等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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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禁止使用我行账户参与虚拟货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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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币跌破32000美元/枚
报价显示,比特币一度跌破32000美元/枚,日内跌约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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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内,有超16万人爆仓了6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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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重拳不断
5月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委)召开第五十一次会议,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金融领域重点工作。会议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金融委主任刘鹤主持,金融委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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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会议有两点令人印象深刻:
一是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坚决防范个体风险向社会领域传递。
二是要维护股、债、汇市场平稳运行,严厉打击证券违法行为,严惩金融违法犯罪活动。
5月下旬,内蒙古、四川等地相继召开虚拟货币挖矿有关情况座谈会,强化相关行为的打击力度。
5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坚决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征求意见稿)》。
6月9日,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全面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通知》,要求开展清理整顿。严禁各地区立项、批复各类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对现有的各类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全面关停。同时,坚决查处纠正以大数据、超算中心等名义立项但从事虚拟货币“挖矿”的项目主体。
6月12日,云南省能源局办公室人士确认,根据通知要求及时组织各用电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在今年6月底完成比特币挖矿企业用电清理整顿,严肃查处比特币挖矿企业依托发电企业、未经许可私搭私接用电、逃废国家输配电费、基金以及附加牟利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立即中止供电;严肃查处发电企业未经许可,利用所发电量私自向比特币挖矿企业供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比特币挖矿企业用电安全隐患,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关停整改。
6月20日,一份《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能源局关于清理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通知》的文件显示,对于虚拟货币“挖矿”,在川相关电力企业需要在6月20日前完成甄别清理关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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