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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说,我想把自住房top up套钱出来买投资房。在settle之前,由于银行人员的种种问题,手续办了三个月才settle。所以settle的时候虽然有疑惑也提问了,但在对方爱搭不理的态度下也没有继续纠结。
事情是这样的,假设我的房子现在价值100万,我之前的贷款还了3万,现在还剩57万。按照我的设想,我现在可以借80万,还没还的57万做一个 fixed rate的split,剩下的23万做一个variable interest only split做新房首付。结果合同发来的时候,我发现split 1的limit是57万,balance是54万,split 2的limit是23万,balance也是23万。balance加起来,确实是新增加的部分+还没还的部分,limit加起来也确实是80万。
但是split 1的balance还是不对,比我预想的少了,我就去问。但是问了三四次也是得到一些什么“它可能就是反应你的当前balance”之类的含糊的答案。
今天仔细一看才发现:其实increase是20万,打到split 2以后,split 2还欠3万会产生利息。原因就是已经还了的部分它没给我挪到split 2,而是放在split 1里。
现在有点无语,银行为了这点利息钱真的是太精了。我还得先打3万进去对冲掉利息。我的买房预算也少了3万。在这吸收了很多前人的经验,希望我的案例给大家提供一个教训,一定要把balance转移到split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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