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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被查的中国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经过一年多调查后于2021年9月30日被双开(开除党籍,开除公职)。10月2日,中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司法部原部长、中国公安部原常务副部长傅政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10月12日,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涉嫌受贿、行贿一案,由中国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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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上2018年落马的中国公安部原副部长孟宏伟,近两三年中国公安部已有三位副部级高官被查。同时,2020年重庆公安局局长邓恢林、上海公安局局长龚道安被查,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投案自首;2021年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新云,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甘荣坤,中国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孟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副司令员、政法委书记杨福林等多人被查落马,这凸显了中共净化、改革“公检法系统”的决心。
2016年4月25日至26日,中国全国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是时隔17年后中国再次召开同类会议。它表明中共开始关注“政法队伍建设”。2019年5月8日至9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了第二十一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距离2003年11月由时任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参加的第二十次会议,已经过去16年,这次会议可谓吹响了公安改革的集结号。2020年7月中共启动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2021年全面铺开,计划至2022年一季度(3月)前,完成教育整顿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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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系列政法领域工作部署和最近一众落马的政法系老虎看,习近平开始重点推动“刀把子”的现代化变革,在政法系统实现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政法系统特别是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暴力机器,它肩负着维护社会治安、惩治社会犯罪的重大责任,与广大老百姓的生活联系紧密,习近平“加快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十分必要。
刮骨疗伤,去除存量腐败是深化政法领域改革的必要步骤,只有把政法领域的害群之马,特别是占据关键位置的腐败分子清除出去,才能为中国政法领域走向治理的现代化打下良好的吏治基础。不过,清理存量腐败只是治标,要保障以后中国政法领域的风清气正、廉洁奉公,关键还是要建立预防腐败的现代监督制度。
以前,中国公安政法系统腐败问题多发,就是因为其手握重权,但同时又缺少应有的监督机制。作为“刀把子”部门,公安机关多涉事敏感,经常封闭办案,甚少接受社会监督、媒体监督,这就为秘密的利益输送创造了条件。而犯事者多想花钱免灾,向办案人员行贿难免经常发生。面对重重利益诱惑,周边又没有监督的眼睛,手握执法权的关键人物很可能被各种物质利益攻陷。
特别是在查处集团经济犯罪,如在扫黄、扫黑办案时,公安机关将面临巨额的物质资产处置,必然会被各种利益集团围猎,其中的利益多以百万千万计,相关意志不坚定的公安领导层往往很难抵御金钱的诱惑。而有些地方,公安部门还有创收任务,他们需要对处在灰色地带经营的企业,动辄采取巨额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非法财物等措施,这必然也让“权钱交易”更加自然地在暗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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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针对以上种种问题,中国公安政法领域有必要进行针对性的改革,加强对执法机关的多重监督,并尽量杜绝公安机关与利益挂钩,实现公安改革的去利益化。如何监督公安等执法机关?在加强内部督察、社会举报的同时,让媒体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仍是可以加强的地方。除此之外,完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改变以往的“侦查中心主义”,让法院有更多的独立性,来判断对公安的侦查取证是否依法采用,这不仅可以降低冤假错案发生的几率,也可以对公安机关的办案形成某种制约机制。公安失去了定谁有罪的权力,原来那些试图围猎权力的利益也会随之消散。
在去利益化方面,中国应坚决放弃让公安机关创收的思维和做法,减少公安执法人员与利益挂钩,保证他们执法时心无杂念,依法执法。同时在查处涉及重大利益案件时,公安内部可形成独立的监察系统介入办案,办案、督察同时进行,也可以减少利益集团对执法人员的围猎。总之,中国完成公安机关的去利益化改革,从制度层面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孙力军、傅政华这样的堕落、腐败官员,才能够更少的在公安政法领域滋生、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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