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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澳门媒体报导,澳门当局将非澳门居民入境要求有足够维生金额,停留7天必须证明拥有不少于5000元澳门元(约2600令吉),否则警方有权拒绝入境。
根据报导,这项规定适用于赴澳并年满18岁的非本地居民,修订为按逗留天数来厘定,以作为留澳期间的”维生资源”。
根据是次批示,由11月15日起,逗留澳门7日内的人士,仍然要持最少5000澳门元;停留14天以内的入境者则要最少1万澳门元;21天内最少1.5万澳门元;超过21天的最少2万澳门元,携带家人的金额每人按80%计算。
报导表示,行政长官已批示,新规定自15日,即下周一生效。据报,当局要求的金额不一定为现款,可以是旅行支票及电子钱包等。
批示又提到,只要符合若干条件,治安警察局可减少所需金额,例如持有信用卡、相关人士已支付酒店等场所的食宿、出示银行担保、保证保险或其他文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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