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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与遛狗者冲突后跳楼 达成赔偿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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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28 06:01:45 49 0

    武汉卢女士坠亡前称要拿命控告小区内遛狗不牵绳一事有了新进展。11月26日,新京报记者从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道办及卢女士家属处获悉,25日,街道办组织社区、房管局、物业等与卢女士家属进行民事调解,调解持续10余小时,经多方协商和责任划分,卢女士家属与小区物业等方面已初步达成责任划分及赔偿意见。  
    卢女士家属称,现阶段主要等待警方调查,暂不接受任何媒体采访。对于狗主人及群内骂人者,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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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发小区物业已安排保安进行24小时巡逻。新京报记者 吴梦真 摄  
    新京报此前报道,11月13日凌晨,卢女士从小区住宅楼32层跳下身亡,生前她曾在业主群里留下遗言说:我拿命控告。记者了解到,今年9月,卢女士在小区内被一条没有拴绳的宠物狗追逐,受到惊吓后,她责问狗主人为何不牵绳。此后双方多次发生冲突,卢女士曾被对方围堵侮辱,且多次向街道、物业反映无果。  
    11月23日,当地警方以卢女士被寻衅滋事受理案件,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11月24日,事发小区物业负责人李女士告诉新京报记者,从监控上看,微信群辱骂者一家,在事发后不久已经从小区搬走。  
    狮南社区居委会负责人刘先生告诉新京报记者,物业方已认可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社区将为卢女士家属搭建协商平台沟通协调。对此,李女士称,正在全力配合社区调解,“一切听从街道的安排。”  
    新京报记者从权威信源获悉,警方扩大调查范围,死者多名亲友、同事接受警方问询,排查死者轻生是否存在情感纠纷、家庭矛盾、债务、健康状况等因素。  
    妹妹做这个决定很傻,我们很伤心,但我不希望大家网暴养狗的人。  
    武汉卢女士,最终从32楼跳下身亡。生前,卢女士控诉被小区里的宠物狗惊吓,不牵狗绳的邻居对她进行围堵与辱骂。  
    舆论推动之下,11月23日,事件有了最新进展,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狮子山派出所表示,警方已受理卢某被寻衅滋事一案,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11月24日,卢女士的姐姐接受了《新民周刊》采访。卢女士的姐姐说,他们怀疑围堵卢女士的一名养狗居民,儿子已经搬离小区,这名老人还住在小区。“看到网上有评论说,妹妹挑起了养狗人和不养狗人之间的对立,心里特别难受”。  
    网上争论出现后,她和家人处在“担心、害怕”的情绪中。“各方语言上没有漏洞,让你找不出问题,就像针扎在你身上,但你找不到针在哪里。”  
    “妹妹做这个决定很傻,我们很伤心,但我不希望大家网暴养狗的人,更害怕伤害无辜的人。” 卢女士的姐姐向《新民周刊》记者表示,错误的方式会导致事件走向更加被动,他们只是希望得到大家的支持,也希望通过法律替妹妹讨回公道。  
    事发楼栋在物业中心旁边的一号楼,卢女士的悲剧发生后,小区居民自发进行追思活动。有媒体报道,11月22日18时,在卢女士坠落的草地上,摆放着三束鲜花,一旁的水泥地上,还遗留着前些天烧纸祭奠留下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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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邻居自发摆花悼念  
    一位居民说,该小区内养狗的住户不少,一般在上午和晚上7点左右带狗下来遛弯。出事后小区遛狗的人明显少了很多,即便有人遛狗,看到前方有人,都会自觉地拉紧狗绳。小区还安排了保安24小时巡逻,并且已经上门对小区居民进行了文明养狗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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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控拍下小区遛狗的老人  
    对于卢女士的遭遇,保安表示,他们的职权有限,无权干预别人怎么遛狗,只能多做宣传。24小时巡逻、拉紧狗绳、文明养狗宣传……卢女士拿命控告,让小区发生了细微的改变,但在家里,这个悲剧正给家庭带来巨大的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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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发后,物业在卢女士曾居住的楼栋下张贴的通知  
    卢的姐姐告诉《新民周刊》,妹妹出事后,一家人就整晚整晚地睡不着觉,父亲在面对镜头时,表现出克制与冷静,旁人感受不到他的悲伤。但在不与外人交流的时候,父亲常常讲了前一句,忘了后一句,状态特别不好,永远在被动地等待结果。  
    让一家人感到害怕的是,最近几天,不断有“不明身份”的人登门拜访,一家人从来不敢单独出门。“前几天,晚上突然来了一个人,说表示慰问,我没有开门;昨天又来了一个人,不是这个小区的,进门就问,我妹妹是不是精神病人。”卢姐姐告诉《新民周刊》。  
    也有热心业主看到这件事情无果,帮他们找物业要求看视频,帮助他们寻找发声的渠道。  
    据卢姐姐回忆,从小她和妹妹被街上的狗咬过,所以两人对狗一直很害怕,心理有阴影。  
    卢女士的一位朋友也回忆,有一次,她和卢一起去公园玩,看见前方2米远有一只狗,卢一下子跳到旁边的台子上躲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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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女士出事前一天在业主群聊天记录  
    “我相信她当时一定感到极度的委屈,极大的恐惧,才让她有想要回击的愤怒,我觉得妹妹这样的方式很傻,但希望这个悲剧,能够让相关责任人得到追诉。”目前,对方一直没有出面,也没有道歉。  
    11月21日晚,认证为“武汉卢女士家属”的账号在平台发声。从这篇文章中可以看出,卢女士的家属现在的诉求,是物业应承担相应责任,“施害方”要明确并道歉。但由于没有监控录像等直接的证据,目前并不清楚卢女士生前所说的围堵、辱骂,到底是哪些人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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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称,该小区除了单元楼内电梯间、入户大厅和小区大门口有探头外,小区内小广场、游乐场等公共区域没有任何监控探头。目前,卢女士家属提供的证人,正在被警方传唤问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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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女士与物业的聊天记录截图  
    卢姐姐告诉《新民周刊》,此前他们一直向社区、街道和网格员反映,一直未有进展,对方称,要处理一件事情,不是那么容易的。社区也回应,当时卢女士在群里发声,但并没有艾特他们,对于不牵狗绳的现象,对方也只是表示,有人反映,就会有处理。  
    那么,在该事件中,物业和社区以及养狗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宋安成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因此,遛狗拴绳是法律规定,不拴绳是违法行为。  
    如果遛狗不拴绳导致他人被狗咬伤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狗的主人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比如常见的医药费、误工费等都可以要求狗的主人支付。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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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一事件中,遛狗老人如果围堵、辱骂和殴打卢女士,在民法上构成了人身侵权,情节严重的话,可能还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刑法》上的寻衅滋事、侮辱或者故意伤害。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段厚省认为,如果警方调查证实卢女士的死亡和这些人的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那么,这些人至少应承担民法上的赔偿责任;情节严重者,可能构成犯罪。  
    此前,卢的父亲称,有业主反映同样的围堵谩骂事件从2019年就已经开始在小区发生,在近三年的时间里,卢曾多次向物业反映,但物业以“无执法权”为由,迟迟未解决。  
    对此,宋安成律师认为,物业确实没有执法权,其负有根据合同对管理区域的安全进行维护、积极报告相关政府部门的义务。比如,及时采取张贴告知、劝导业主、报警等方式减少安全隐患。如果确实可以证实物业公司未按合同履行管理义务,卢家属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卢姐姐说:“我们认为妹妹的方式很傻,事已至此,我们只希望通过这个悲剧,相关责任人能够得到追责,不文明的社会风气能够得到改变。让遛狗不牵狗绳的现象不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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